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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十类自考生可免考 申请需持毕业证原件

2008-05-12 09:17:24 来源:齐鲁晚报
9日,山东省招考院公布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,其中十类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确定申请免考的具体科目,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(www.sdzs.gov.cn)进行查询。

 山东省招考院表示,此次有机会申请免考的考生包括十类,如各类高校的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,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,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。要求免考的应考者,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:毕业证书原件、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等。(记者 王振国)(完)


编辑:孙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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